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动力技工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动力技工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动力技工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动力技工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动力技工学校创建于1980年,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是一所以培养中级技能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技工学校。我校开设专业有:消防安全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维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会计、饭店(酒店)服务、电子商务等专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校是一所直属于自治区应急厅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下设七个职能科室,各科室的基本职能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科室:主要负责检查学校综合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和对外接待工作等。
(二)财务科:负责学校日常账务核算,预算、决算报告编制及项目招标采购工作。
(三)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学生顶岗实习安排、学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安置、开展相关培训业务等工作。
(四)教务科:负责组织各专业组制定各专业、各年级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规章制度工作。
(五)学生科:负责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六)总务科:负责各项后勤服务工作: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建设及对外宣传、弱电电话网络及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及校内办公电脑,教学机房日常维护、多媒体教室管理等工作。
(七)纪检监察室: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群众来访工作;负责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部分:广西动力技工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我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发生。
二、我校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发生。
(详见
附件1:广西动力技工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第三部分:广西动力技工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123.7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0.55万元,下降4.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5.9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2.65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当年收到财政拨付技工院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金较上年减少。
2.事业收入67.8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88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事业性收费项目增加。
3.其他收入0万元。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123.7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9.77万元,下降4.2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1033.06万元,较2021年度度决算数减少34.12万元,下降3.19%。主要用教育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3万元,较2021年度度决算数减少14.79万元,下降21.21%。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4.72万元,较2021年度度决算数增加0.74万元,增涨5.29%。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21.07万元,较2021年度度决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7.0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5.91万元,较2021年度度决算数减少52.65万元,下降4.74%。其中:基本支出528.24万元,项目支出527.67万元。
我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5.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
(一)技校教育年初预算为1003.5万元,支出决算为98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差异原因是技工院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金等。主要用于教育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1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9%。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3%。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四)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21.07万元,支出决算为2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852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1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年初预算282.36元,年中调增指标29.1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年初预算154.80元,年中调增指标工会经费0.4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62.03万元,差异原因是年中调减退休人员病故生活补助0.6万元,财政收回退休人员病故离退休费0.6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校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校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校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校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校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2219.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7.5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校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校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超200万元)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8.7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7.93%。共组织对“技工院校学生免学费资金(中央资金)”、“事业单位在职绩效工资”、“教学能力提升”、“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3.72万元。(详见
附件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xlsx)。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校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技工院校学生免学费资金(中央资金)”、“事业单位在职绩效工资”、“教学能力提升”等8个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在职在编绩效工资及其计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技工院校学生免学费资金(中央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8.43分、“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详见
附件3:202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自评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4.51万元,执行数为508.63万元,完成预算的85.55%(详见
附件4: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xlsx)。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