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有以下行为或表现的,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停止其当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由此产生的结余资金将退回财政或是结转下一学期继续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
(一)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被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二)弄虚作假,填写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
附表:广西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名单.docx
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